202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6116人)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自治区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首日)。其中,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在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选调生报考条件详见职位表。
报考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等职位的,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驻疆部队现役军人、在新疆县乡工作的各类国家工作人员、援疆干部、新疆户籍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可视同关系人工作所在地户籍,可报考专门面向新疆户籍(生源)或当地户籍(生源)招考的职位;在新疆服务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6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2个月及以上)可视同服务所在地户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户籍可视同为自治区户籍。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在基层服务期间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按照《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界定。
相关资格条件计算截止日期均为招考报名首日。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考条件详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附件1)。
二、时间安排
(一)报名、缴费时间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0日10:30—2月15日18:30
缴费时间:2025年2月10日10:30—2月16日18:30
报名、缴费方法按照新疆人事考试中心有关要求进行。
(二)笔试时间(各科目笔试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025年3月15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2025年3月16日:《公安专业科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
(三)笔试成绩公布时间以及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以上时间安排,如遇特殊原因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三、考录程序
考录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评(人民警察职位)、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
资格复审出现职位空缺的,可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者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后,各环节出现职位空缺的,可在同一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者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须在各环节规定的时限内完成。
根据实际需要,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将视情组织补充招录工作。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方式
报考者须按照毕业证注明的专业名称,对应国家教育部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查询《职位表》,选择符合自身学历、专业条件的职位报考。
具体方法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xjrsks.com.cn)查阅《报名流程》。报名时须登录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报名系统,根据职位要求,结合自身条件,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报名系统程序会自动提示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职位有特殊要求的提交各地各招录机关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是否通过系统会自动提示。
凡职位有专业设置的,报考者须自行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目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解读》(以下简称《政策解读》,附件3)相关专业审核标准,选择符合自身所学专业要求的职位报考。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审核标准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报考申请未审核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可在报名时间内重新选择职位进行报考。
每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报名则不能更改。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涉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考者在报考过程中,须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考录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并按要求登录网站修改或确认信息。逾期未完成网上报名确认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于笔试前一周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并妥善保管准考证。
2. 相关费用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公务员考试录用主要费用包括:
(1)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由报考者自行承担。对脱贫户家庭人员、监测对象家庭人员,以及享受国家最低生活家庭人员等困难群体,可减免考试费(具体减免办法详见《政策解读》)。
(2)体检费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者自行承担。
(二)笔试(各科目考试安排见准考证)
1. 公共科目
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对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级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职位分别命制《申论》试题。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
公共科目具体要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
2. 加试科目
(1)《公安专业科目》
报考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含特警)职位,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报考者加试《公安专业科目》,计入总成绩。公安专业科目具体要求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
(2)《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
使用维吾尔语言文字答题的报考者须加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 笔试加分
对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者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
不符合加分条件,但已加分并入围面试的人员,经审核确认后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但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导致未加分的,不予加分。
4. 考试要求
报考者须按准考证注明的时间、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5. 笔试试卷命制
笔试试卷采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维吾尔语言文字统一命制。
6. 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对自治区五、六类艰苦边远地区和南疆四地州、抵边县市、高海拔乡镇,在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经甄别鉴定为雷同试卷的报考者笔试成绩无效,并视情形予以违纪违规处理。
笔试成绩公布后,入围面试的报考者按照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按时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等程序。
原标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5年度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jrsks.com.cn/ncms/article_c262a8c62a467d1e1806054de1e94f81.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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