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安徽芜湖市眼科医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准,芜湖市眼科医院(以下简称眼科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详见《2025年芜湖市眼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信息发布方式
招聘公告、网络报名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取消或核减岗位计划数、笔试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合成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名单的各环节信息均会发布在弋江区政府网站公告栏(https://www.yjq.gov.cn/zxxx/gsgg/index.html)、芜湖市眼科医院官网(http://www.mtqyy.com/main.asp)。
四、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硕士研究生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1月以后出生”。
根据《关于做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皖卫科教秘〔2022〕118号)文件规定,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一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微信扫描下面的二维码,按要求认真核对填写后提交,一经提交无法更改。
统一报名时间:2025年2月8日—2025年2月13日,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根据报名信息初审情况,于2月14日公布进入资格审查环节人员名单。
2.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补报。
资格审查地点:芜湖市眼科医院金域蓝湾办公点二楼会议室。
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应提供的报名材料(版)清单如下:
1.本人签署后的《2025年芜湖市眼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
2.本人签署后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我国驻外使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4.本人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2张;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符合“两个同等对待”考生还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如尚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出具的2024年具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资格证明及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规培成绩合格单或规培合格证书)。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二)现场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现场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笔试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和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供相应证明后方可减免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的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明;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因岗位取消或核减的报考人员,可于2月19日前凭缴费收据到芜湖市眼科院人事科办理退费,逾期视为放弃。
(三)考试
招聘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报考岗位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测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运用应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技术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5年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领取地点:芜湖市眼科医院人事科。
笔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详见考生准考证。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合格线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2.面试
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数的3:1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笔试人员中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面试缴费确认地点:芜湖市眼科医院金域蓝湾临时办公点二楼财务科;缴费时间:2025年2月26下午14:00-17:00(逾期视为放弃)。缴费确认后于人事科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面试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城镇家庭和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依据有关政策减免费用(同笔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素质、业务素质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设定面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5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3.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最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四)体检及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单位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聘单位除外)。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履行审批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其他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弋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报名咨询电话:0553-4836990(芜湖市眼科医院)
监督举报电话: 0553-4820510(弋江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二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应聘者网上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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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5年芜湖市眼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3.诚信承诺书
原标题:2025年芜湖市眼科医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jq.gov.cn/zxxx/gsgg/18465052.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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