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贵州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驻村工作人员”相关问题
——“驻村工作人员”相关问题
一、截至2025年1月,工作表现好,群众认可,任职3周年以上且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及相当等次以上的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可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录“村(社区)干部”的职位是如何规定的?
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报考本县(市、区)定向招录“村(社区)干部”的职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截至2025年1月,仍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
(二)截至2025年1月,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或村(社区)主任、副主任职位任职时间累计满3周年(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且工作表现好,群众认可,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及相当等次以上。
二、截至2025年1月,由省、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连续满2周年且工作表现好的人员(两类工作队的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可报考驻村所在县(市、区)定向招录“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职位是如何规定的?
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报考驻村所在县(市、区)定向招录“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职位,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由省、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选派的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的人员。
(二)截至2025年1月,在同步小康驻村工作队或乡村振兴驻村工作队的任职时间应连续满2周年且工作表现好,两类工作队的任职时间可合并计算。
特别提示:
1.因个人原因等中途退出驻村,然后又重新被选派为驻村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且任职时间未连续满2周年的,不得报考定向招录“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职位。
2.驻村期间,在不同县(市、区)连续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且任职时间合并计算后连续满2周年的,可报考最后驻村所在县(市、区)定向招录“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职位。
3.在不同县(市、区)担任或曾担任第一书记或工作队员均连续满2周年且工作表现好的人员,可报考任意一次驻村所在县(市、区)定向招录“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的职位。
原标题:贵州省2025年度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务员(人民警察)报考指南
文章来源:https://www.gzzzb.gov.cn/tzgg/20250116/20250116_709088.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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