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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湖南郴州市嘉禾县县直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拟面向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编制内工作人员。现将选调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选调工作在嘉禾县委、嘉禾县政府指导下,由嘉禾县人社局组织实施,嘉禾县纪委监委派驻嘉禾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各选调单位机关纪委全程参与监督。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能力素质与职位要求相结合;

(五)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三、选调岗位计划及条件

设置2类选调岗位,选调计划9名(详见附件1)。

四、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嘉禾县委办公室、嘉禾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省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公务员、参公人员选调后登记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其他选调单位,面向嘉禾县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参公)身份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公务员、参公人员选调后登记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选调人员条件

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思想政治素质好,严格遵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有较强事业心和责任心,品行端正,团结协作精神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在现单位工作满一年,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满一年;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984年1月6日以后出生),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具备与选调岗位相适应的工作能力,符合选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7.职务职级在四级主任科员、副科级(管理八级岗位)以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新提拔的在现职岗位未满一年的;

3.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4.曾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的,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7.近三年年度考核未达到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8.本人社会信用记录、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政审等情况存在问题的;

9.法律、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选调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嘉禾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njh.gov.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7日(工作日8:30-12:00,14:30-17:00)。报名地点:嘉禾县珠泉镇金田东路57号社保大楼302会议室。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选调资格;报名人员确认报考职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3.报名材料

(1)《2025年嘉禾县县直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有任免权的所在机关(单位)审核盖章;

(2)的干部任免审批表(需有正面免冠彩色寸照),加盖现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确认;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要求的学历学位须同时提供学信网系统等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4)编制身份证明材料,现为公务员的提供公务员或参公登记表,现为事业编制在编人员的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表或其他能证明合法取得身份的材料复印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6)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近期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同底,背面写好岗位和姓名);

所需报名资料按上述顺序排列,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三)资格审查

由选调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嘉禾县人社局资格复核。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选调资格。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计划数比例不低于3:1;若报考人数低于3:1,核减或取消该岗位计划。

2.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7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进入下一环节。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得分高者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

(1)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总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

嘉禾县委办公室、嘉禾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重点测试笔试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拟写政务信息及议论文(综合调查材料)写作等方面的能力。

其他选调单位重点测试笔试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理论知识、政策研究、决策分析及文字综合等方面的能力。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或通知。

(2)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如发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笔试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原件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适时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4.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重点测评面试人员的举止仪表和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分析和解决问题等能力。

(2)面试人员参加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人员名单在指定官方网站公布 。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4)面试对象。按选调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选调计划数与面试人数比例达不到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果入围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5)面试评分幅度。所有面试评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选调。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选调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

(6)面试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7)报考嘉禾县委办公室、嘉禾县政府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的考生,面试结束可向报考单位报销因参加笔试、面试产生的工作地点往返嘉禾县、交通费(限公告发布之日工作单位不在嘉禾县县域工作的)。

(五)体检与考察

1、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选调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参加体检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原件。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体检工作由嘉禾县人社局或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及要求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结果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情况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通过实地考察、审查档案、重点访谈等方式,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含三龄两历一身份等)进行核实,了解其德、能、勤、绩、廉表现,重点考察资格条件、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公认情况等。

如有主动放弃选调资格、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则按考生面试总分(即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依次递补。各选调岗位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拟调用人员公示后出现岗位(计划)空缺的,不再递补。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起评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

六、公示与调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由选调单位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报嘉禾县人社局备案,在指定官方网站以及调出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的,由嘉禾县人社局行文确认选调人员名单,按规定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七、其他事项

(一)坚持诚信考试。报名人员需按照公告要求,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报名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明及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视情追究责任。

(二)严肃考试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名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通报现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工作人员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等问题的,一经查实,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保持通讯畅通。报考人员按要求准确填写手机号码,及时关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通知信息。对有关事项如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其他资格条件以及报名等需要咨询时,可向选调单位咨询(见附件1)。

选调公告、程序咨询电话:0735-6632617

监督电话:中共嘉禾县纪委嘉禾县监委派驻嘉禾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0735-6622002

点击下载>>>

1.2025年嘉禾县县直业单位公开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

2.2025年嘉禾县县直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嘉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5年1月6日

原标题:2025年嘉禾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njh.gov.cn/2/67/95/54852/55891/64810/content_3842982.html?time=1736149199917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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