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北襄阳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转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5人公告
为加强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开展2025年度襄阳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公开转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转任职位
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文字综合岗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2名,应急执法岗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3名。具体职位详见《襄阳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公开转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范围
1.文字综合岗
市级有关涉改参公单位:市市场监管应急处置中心、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保护和权益维护中心(市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市劳动维权中心、市普查中心等2019年以来市级所有涉改参公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应急执法岗
(1)市直机关所属二级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市级有关涉改参公单位:市市场监管应急处置中心、市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市自然资源保护和权益维护中心(市天然林保护工程管理中心)、市劳动维权中心、市普查中心等2019年以来市级所有涉改参公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参公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转任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现担任与报考职位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6.选调生应符合基层锻炼的规定要求。2011年以后的选调生,必须符合选调生管理相关规定。除当年招录政策规定可以分配到县直单位外,其他人员录用后必须在乡镇(街道)或村任职满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者交流到上级机关。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公开转任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转任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服务期、试用期内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人员。
7.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8.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工作经历、服务年限以及取得相关资格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月。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一,报名人员下载打印《襄阳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公开转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附件2),经所在机关(单位)和主管机关(单位)审核盖章后,于1月10日12:00前报送至襄阳市应急管理局826办公室(襄州区东津商务大楼C座8楼)。
报名人员所在机关(单位)和主管机关(单位)应当切实履行把关责任,充分考虑人选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同意或者推荐报名。
第二,报名人员所在主管机关(单位)对报名人员名单进行汇总,于2025年1月10日12:00前将《襄阳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公开转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推荐人员花名册》(盖章的版和电子版各1份,附件3)报送襄阳市应急管理局826办公室(襄州区东津商务大楼C座8楼)。
2.资格初审。2025年1月6日09:00至1月10日17:00,由襄阳市应急管理局进行资格初审,并反馈资格审查结果。
对不符合条件的,审核不通过并反馈理由;对填报资料不全的,及时通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填,重新报考原职位或改报其他转任职位。
公开转任期间,襄阳市应急管理局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守(0710-2095816),答复报名人员有关咨询。
3.本次公开转任不收取费用。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计划转任职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以核减转任计划或取消转任职位。核减转任计划或取消转任职位在襄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市人社局官网、“襄阳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公布。
4.领取准考证。报名人员于2025年1月17日09:00至17:00到襄阳市应急管理局826办公室(襄州区东津商务大楼C座8楼)领取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一般不得放弃。有特殊原因的,应在考试前向所在机关(单位)和主管机关(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由襄阳市应急管理局商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方可放弃。无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转任全过程。报名人员在报名时符合转任资格条件,报名后因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导致不再符合转任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应及时向襄阳市应急管理局报告,由襄阳市应急管理局取消其转任资格。襄阳市应急管理局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可取消其转任资格。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等方式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政策理论水平、文字表达能力、应急管理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25年1月19日(星期日)09:00—12:00。
笔试地点:襄阳市考点(具体地址详见笔试准考证)。报名人员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报名人员可于2025年1月21日后登录市人社局官网,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2.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襄阳市应急管理局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通过笔试人数与计划转任职位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襄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市人社局官网、“襄阳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统一公布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
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参公人员录用审批表(选调生录用审批表)、参公登记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复印件,《报名推荐表》、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及襄阳市应急管理局要求的其他材料。
资格复审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第一,资格复审人员将资格复审材料交所在机关(单位)审核盖章。
第二,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资格复审材料报襄阳市应急管理局。逾期不报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第三,襄阳市应急管理局对报考本单位转任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规定时间内向市委组织部报送资格复审情况。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转任人数比例低于3:1的,核减转任计划或取消该职位。
3.面试。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履行职责所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在襄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市人社局官网、“襄阳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面试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后,考生放弃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因考生放弃面试导致该职位达不到规定竞争比例的,该职位可正常开考,对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4.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五、考察
公开转任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襄阳市应急管理局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考察人数与计划转任职位人数2: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襄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市人社局官网、“襄阳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发布。
六、研究决定
襄阳市应急管理局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集体研究确定拟任职人员。确定拟任职人员时,要把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德才条件、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防止简单地以分取人。拟任职人员确定后报市委组织部。
七、公示
对拟任职人员在襄阳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市人社局官网、“襄阳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转任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八、任职
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报名人员进入考察后、调动前,不得晋升职务职级。
九、公开转任纪律
报名人员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规定。
对违反公开转任纪律的报名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资格、调离工作岗位或者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中,对报考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具体处理,按照《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2025年度襄阳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公开转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主办方名义举办针对此次考试的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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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襄阳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公开转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职位表
2.襄阳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公开转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3.襄阳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公开转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名推荐人员花名册
襄阳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3日
原标题:襄阳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公开转任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rsj.xiangyang.gov.cn/xwzx/zlzp/202501/t20250103_3739999.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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