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新疆昌吉州赴内地省市高校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23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22〕73号)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昌吉州赴内地省市高校招聘23名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时间地点
2024年11月14日9:30—12:30 兰州:西北师范大学
2024年11月16日9:30—12:30 西安:陕西师范大学
14:30—17:00 西安外国语学院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择业期人员,即2022年、2023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端正,志愿从事教育工作;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3年11月12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性别、族别;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具有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学岗位工作的需要;
7.具备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8.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9.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报考语文学科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10.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期间受过处分,受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人员,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在校期间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5.近3年来,在公务员、中小学教师、事业单位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试讲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相应招聘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每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须按招聘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咨询报名。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2024年新疆昌吉州赴内地省市高校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报名表》,将《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复印件),个人自荐材料、《毕业生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提交现场工作人员审查,审查结果当场告知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可进入试讲面试环节。
原标题:2024年新疆昌吉州赴内地省市高校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cj.gov.cn/p1/tzgg/20241112/287731.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