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南三亚市三亚林场转制改革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人公告(第公告【招1人】
根据《海南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琼发〔2016〕10号)、《中共三亚市委 三亚市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发〔2017〕13号)、《中共三亚市委 三亚市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三亚林场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发〔2017〕14号)、《三亚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属国有林场改革涉及机构制调整的通知》(三编字〔2017〕56号)精神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1〕100号)规定,以及省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省属国有林场转制改革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工作方案》(琼国有林改办〔2017〕7号)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三亚林场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聘原则
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精神和省林业厅的部署和要求,立足国有林场转制改革的特殊时期,本着尊重历史、维护稳定、妥善解决国有林场改革中人员竞争择优问题的指导思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在一定范围和限度的招聘措施,实行“笔试+资格评分”相结合的办法,坚持注重平时表现、注重工作实绩、注重群众公认,把政治坚定、业绩突出、作风过硬的人员招聘到三亚林场事业编制人员队伍中来,为三亚林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智力。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的岗位为管理岗位1个、技术岗位1个(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与条件
(一)招聘对象
截止2015年4月28日止,经核实为三亚林场正式在编在岗且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林场职工。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国有林场工作;
2、服从组织安排,坚守劳动岗位,遵守组织纪律;
3、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达到退休年龄;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应聘技术岗位要具有技术职称。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选聘
1、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者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者被处分且处未满的;
3、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岗位由三亚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设置。三亚市林业局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评分、择优聘用、签订合同的程序,组织实施招聘。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资格评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笔试和资格评分各占总分分值的50%。
(一)发布信息。招聘信息在三亚市林业局网站、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发布,并在三亚林场公开发布。
(二)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三亚林场负责组织报名。职工按照自愿的原则报名,每人限报考本林场的1个招聘岗位,不能多报。填写《海南省国有林场招聘事业编制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相片3张。报名地点:三亚林场办公室(三亚市海棠区林旺社区三亚林场场部)。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5日。
(三)资格审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核情况在三亚市林业局网站、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发布并在三亚林场公布资格审核情况。招聘计划数与报考岗位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一般应达到1:3方可开考。
(四)笔试。笔试市林业局负责牵头组织,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笔试考场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为100分,试题由市林业局和市人社局负责组织命制。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以从事林业工作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为主。笔试成绩在三亚市林业局网站、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发布,并在三亚林场公开发布。
(五)资格评分。资格评分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国有林场改革领导小组成立资格评分审核监督工作组,加强对林场资格评分工作的审核监督。评分事项包括工龄、学历、职称、职务、奖励等5项(详见附件3),总分为100分。其中,工龄占25分、学历占20分、职称(技能等级)占20分、职务占20分、奖励占15分。评定计分标准如下(计分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止):
(1)工龄(25分):分为总工龄和林业工龄进行计分。总工龄按每1年工龄计0.5分,其中从事林业工作的工龄按每1年工龄增加计0.1分(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两项工龄计分之和超过25分的,以25分计)。
(2)学历(20分):博士研究生计20分,硕士研究生计18分,大学本科计16分,大学专科计14分,中专计12分,高中计10分,初中以下计8分(以学历为主,多学历不重复计分)。
(3)职称(技能等级)(20分):高级职称(高级技师)计20分、中级职称(技师)计18分、助理级职称(高级工)计16分、技术员级职称(中级工)计14分。
(4)职务(20分):正科级(含享受正科待遇,下同)计20分、副科级计18分、正股级16分、副股级14分,其他人员计12分。
(5)奖励(15分):获省部级以上劳模的奖励10分,国家、省部级奖励(有荣誉证书、表彰决定文件,同一奖项以别奖计分,下同)一次奖励计5分,厅局级奖励一次计3分,县市级奖励一次计2分,林区林场级奖励(仅限2015年12月前所获奖项)一次计1分,多项奖励计分上限为15分。
(六)综合成绩合成。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评分,按照各占50%的权重,合成考生的总成绩,并按从高到低次序进行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聘用人选。
(七)考核。根据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考核主要了解拟聘用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有考核不合格的,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体检。由三亚林场负责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九)公示。林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市林业局研究确定,名单在三亚市林业局网站、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发布并在三亚林场公开发布。公布时间:2017年12月1日至12月14日,公示10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三亚市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为3-5年。
六、纪律和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在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三亚市林业局具体组织实施。所有参与招聘工作人员,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严守工作纪律和纪律,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做到认真、细致、严谨,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
(二)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必须严守工作程序,自觉接受监督,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三)回避的情形和要求。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可近姻亲关系的,应主动回避,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纪检、财务、审计等岗位,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
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提出回避。
监督咨询电话:三亚市林业局 88689001。
原标题:三亚市三亚林场转制改革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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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国有林场事业编制人员招聘
工作领导小组(代)
2017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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