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宜昌市?亭区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招23人】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宜人社规〔201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亭区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空缺情况及工作需要,拟组织进行2017年?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涉及18个事业单位,8类岗位,共招聘23人。详见《2017年?亭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每个岗位的具体招聘条件见《2017年?亭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受理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进行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12月6日(8:30—11:30,14:30—17:00)。报名日期截止2017年12月6日17时整,逾期不予补报。报名地点:?亭区人力资源市场2楼大厅(宜昌市?亭区?亭大道180号)。
2、报名要求:考生报名时,需提供《2017年?亭区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一寸彩色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证书(2018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相关学籍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填写的电话号码、电子邮箱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电子邮箱不得变更。若因本人原因导致联系不上,后果自负。
3、资格审查。
(1)?亭区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
(2)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3)根据鄂人社发[2017]2号文件规定,在?亭区服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三支一扶”报考人员,应填写《宜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政策优惠申请表》(宜昌市人社局网下载),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盖章,于笔试日前一天提交给?亭区人社局人事人才科,本次笔试成绩加5分。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加分。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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