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白山市靖宇县公开招聘党建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党建工作力量,现决定面向全县招聘党建工作人员1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县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指导服务中心党建工作人员(5名),县直机关党工委党建工作人员(5名)。
二、用工方式
招聘用工方式为劳动合同聘用,首期签订2年用工合同。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纪律性强。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能够熟练使用现代化办公设备。
3.要求靖宇县户籍,靖宇籍考生、集体户口。
4.服从岗位调配,执行力强,能独立完成工作。
5.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不包括成人教育、函授、业余大学、自考等学习方式)。
6.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87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调查的。
4.患有严重疾病或传染性疾病,无法正常工作的。
5.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或未取得毕业证书人员。
6.按照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回避情形
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中共靖宇县委组织部、靖宇县直机关党工委)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予回避。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