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泰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招1人】
为更好地选拔适岗人才,充实泰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经泰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泰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11日至1999年11月13日期间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5.应聘者均须有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及学位,且必须与所需专业相对应。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时间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泰兴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平台(http://rsks.taixing.gov.cn)。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7年11月11日09:00-2017年11月13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17年11月11日09:00-2017年11月13日18:00。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5K~50K。
招聘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
3.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③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且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报名人数不足2人形不成竞争时,直接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在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公布。
(二)面试
1.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在招聘计划3倍的范围内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合格人员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并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国(境)外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明。
审核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间:2017年11月21日08:00-17:00。
资格复审地点:泰兴市国土资源局人事科(泰兴市文昌东路6号)。
因考生资格复审不通过等原因出现的缺额,按面试人选确定办法递补一次。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经主评委、监督人员现场签名确认后通知应聘人员。
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按弃考处理。
3.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聘用
(一)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文件执行。
(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三)用人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其他事项
1.关于信息发布问题。本次招聘工作相关公告信息将在指定网站发布,应聘人员须了解信息发布指定网站发布的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其考试、体检、聘用等事项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个公开招聘程序。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并自觉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七、本简章由泰兴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7611131
监督举报电话:0523-87912992、87729512
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中国·泰兴网站(人社局专题专栏)(http://www.taixing.gov.cn/col/col11405/index.html)
原标题:泰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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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兴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及专业参考目录.docx
泰兴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10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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