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厦门市委老干部局所属事业单位补充编内人员招聘面试资格复核通知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秋季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简章,现将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复核对象
拟进入面试的人选均须进行资格条件复审,从笔试成绩(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达到合格线(60分)及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从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
温馨提醒:资格复核后,可能有部分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等情形,请候补考生提前备好资格复核材料,以便递补。届时将按网报时留下的联系方式通过电话和短信通知候补考生,务请相关考生保持通信畅通。
二、资格复核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10月24日上午08:00-11:00
地点: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303室(厦门市思明区鹤寿路26号)
三、携带材料
(一)参加资格复核人员应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并依序装订成册并逐页签名:
1.其他人员: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个人简历、学历(位)证,以及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实际困难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二)携带有关材料说明
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报考者的学历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询认证。双学历(位)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学历(位)证书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位)的参照执行。
持上述学历(位)报考人员应于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
情况特殊未能及时提供认证报告或不能查询认证的,经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核准,报考人员可做出书面承诺后先行参加考试。书面承诺内容应含个人身份信息、报考岗位信息、认证报告延长提交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确需超过30天的,须报主管部门另行研究同意,最长再延长20天),并表明未能在承诺期限内提交认证报告或可查询认证或认证的有关内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及报考要求时自愿放弃考试及聘用资格。其中,以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的,须向招聘单位书面承诺提供正式书面认证报告或可查询认证的具体日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相应资格。认证报告注明的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符,或认证报告无法认可相应学历(位)的,取消本次招聘考试(或聘用)资格。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sxwszy.fjedu.gov.cn/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位)认证(注: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fxzy.fjedu.gov.cn/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一)资格复核通过后当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二)考生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须带齐前述材料、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
(三)未按时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原标题: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所属事业单位2017年秋季补充编内工作人员考试进入面试人选资格复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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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提供学历(位)书面认证报告或以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证明报考的书面承诺书
中共厦门市委老干部局
2017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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