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六盘水市直事业单位招聘教育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205人】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增强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等有关规定,六盘水市市直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5人。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制定此招考简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职位
六盘水市市直事业单位2017年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05名。具体招聘职位详见《六盘水市市直事业单位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位一览表》(以下简称《职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本省户籍或本省生源大专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2017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2.外省籍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学历的毕业生(2017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3.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六盘水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生源地或兵源地为本市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上五类人员统称“基层服务项目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1999年8月2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1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8月30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2014年8月29日以来招录到我市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及2014年8月29日以来招聘到我市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录聘用时间为准);
3.截止2017年8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4.截止2017年8月29日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毕业生。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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