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丰台区招录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公告【招63人】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乡镇、街道(园区)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的意见》(京政办发〔2014〕31号)及《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区县职能部门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队伍的通知》(京政办发〔2015〕45号)文件精神,为全面加强丰台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职能部门及街乡镇(园区)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职能部门及街乡镇(园区)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63人。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违纪记
录;
2.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北京市丰台区户籍人口或常住丰台区的北京市户籍人口(需提供所在街乡镇出具的居住证明);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信网可查);
6.本次招聘实行统招统分,工作中服从岗位调剂;
7.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公文写作能力,并适应艰苦条件下工作,满足经常加班需求;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身体可视部分不得有纹身;
9.招聘通过的拟录入人员采用劳动合同制的用工方式,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安全员签订劳动合同;
10.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信息的报考人员,丰台区安全监管局将随时保留追溯权。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件1),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2017年9月5日—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2.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
丰台区鸿基培训中心(北京市丰台区西洪泰庄97号,位置图见附件2);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