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衡南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公告【招45人】
为加强我县机关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湘人社发〔2016〕14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关于建立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方案和核准备案制度的通知》(衡人社发[2011]5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公开选调45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计划、岗位及报考条件
(一)选调计划和岗位。本次选调计划人数为45名(其中行政编制1名,全额事业编制44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衡南县2017年公开选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报考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术资格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衡南县在编(含差额、自费事业)在岗工作人员(含服务期已满,经考核合格、大编委会研究的特岗教师和招聘教师);
7、具备选调职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尚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最低服务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2013年1月1日后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调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衡南县党建网、衡南县新闻网发布选调信息,发布时间:2017年8月9日-15日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7年8月16日-8月18日(工作时间)
3、报名地点:衡南县人社局八楼大会议室
4、报名要求
(1)每人限报考1个岗位。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岗位。各单位文秘职位集中报名,统一考试。考生按总成绩排名顺序和岗位要求依次选定单位。
(2)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严格按照专业要求报名,提供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的二代身份证;个人信息与报考专业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选调资格。
(3)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选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须达到1∶3方可开考,没有达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岗位选调计划。核减选调计划仍不能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选调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报名报资格复审和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于选调全过程。在选调过程中,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村料、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时量为150分钟。
①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占50%,写作占50%(文秘岗位公共知识占30%,写作占70%),满分为100分。
②笔试时间:8月26日;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8月25日。
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③笔试成绩将在衡南县党政门户网、衡南县党建网、衡南县新闻网进行公示。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