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天津市河东区招聘社区党务工作者公告【招50人】
为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需要,进一步推进新形势下社区和“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打造专业化的党务工作者队伍,河东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党务工作者50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详见网站公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
2.年龄符合岗位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71年7月12日及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
4.已经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热爱党务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党务工作经验及退役军人优先;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4.曾受过党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6.被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工作者岗位辞退未满5年的;
7.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被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职责
社区党务工作者。从事社区党务工作,主要负责辖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务及相关工作。
三、招聘岗位查询
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2017年河东区招聘社区党务工作者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17年7月3日开始,可通过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www.tj-nhr.cn)、北方人才网(网址:www.tjrc.com.cn)、北方人力微招聘微信平台(微信号:bfrlzp)进行查询。
四、报名和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考生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北方人力资源网(网址:www.tj-nhr.cn)。
报名缴费时间:2017年7月12日9:00至7月18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名缴费时间截止后将对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初审,经初审不合格者将无法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将在笔试开考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报名费;经初审合格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者将无法打印,报名费不予退还。
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2:1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
考试费用:
报名时需缴纳笔试报名费45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报名费45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