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本溪市公开招聘16退役高校毕业生公告【招47人】
按照《本溪市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本政办〔2014〕55号)及《关于做好2015年及2016年参军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本政办发〔2015〕103号)的规定,经市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拟实施公开招聘2016年退役高校毕业生工作,计划招聘47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范围及条件
(一)按照《本溪市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实施方案》(本政办〔2014〕55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及2016年参军入伍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本政办发〔2015〕103号)文件规定的应征入伍人员;
(二)应聘人员须为当年退役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入伍,退役后回高校复学的当年毕业生;
(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须为本溪户籍或本溪生源,并从本溪市应征入伍;
(六)18周岁以上,27周岁以下(1998年12月31日(含)至1988年12月31日(含)期间出生);
(七)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八)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二、招聘计划
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
三、招聘步骤
(一)报名
报名时间:4月12日(星期三),具体报名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本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军转大厦一楼大厅);
报名办法:只报名,不报具体职位。报考人员填写《本溪市公开招聘退役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一份,自行下载并填写),携带1寸免冠照片3张,现场打印准考证。
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未按时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负责。
退役时间、获得本科学历和学位时间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
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资历评价、面试、体检、选择单位、考核)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考试机构或相关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此次为定向招聘考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1。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