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吉首市选调16人公告公告【招16人】
根据吉首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工作人员紧缺的现状,经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一批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与计划
面向全州公开选调工作人员16名。具体选调岗位及专业条件详见《2017年吉首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与条件
(一)选调范围
全州除吉首市外七县及州经开区范围内(包含省驻州、州直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符合选调条件的均可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二)选调条件
参加公开选调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事业心责任感强,品行端正;
2.具有3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3.原则上一般工作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科级干部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3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
6.符合岗位要求的编制及其他相关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人员试用期的;实行试用期的科级干部在试用期内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工作经历等计算时间截止2017年1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