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省恩施市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招15人】
因工作需要,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恩施人社发〔2014〕32号)文件要求,经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民政系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恩施市民政系统公益性岗位15人。
二、招聘条件
(一)男女不限,年龄30周岁以下,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恩施市,毕业一年以上未就业或失业一年以上的中专及中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熟悉电脑操作;
(三)城乡低保户、孤儿优先;
(四)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优先;
(五)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安排。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1月5日—1月12日(周末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恩施市民政局203办公室;
(三)联系人:陈霖;联系电话:0718-8250480
(四)注意事项:应聘者应填写《恩施市民政局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表》(可在恩施市民政局网站http://www.essmz.com.cn/下载)一式两份,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1寸登记照两张。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选聘资格。
四、考试
(一)笔试。笔试的内容为时事政治、民政政策、综合知识等。笔试总分为50分,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综合素质和语言沟通表达能力。面试总分为5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录用
恩施市民政局依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人岗相适原则,召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选。
六、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报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有关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并按月兑现相关补贴。
(二)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一年一签,最长聘用年限为三年,三年期满合同终止。
(三)聘用后每年按照《恩施市民政局公益性岗位考评细则》进行考评,如考评为不合格,聘用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原标题:湖北省恩施市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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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市民政局
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1月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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