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第四季度重庆渝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42人】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42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2、3),其中: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8名,其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4名。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2、3);
7.应聘附件1中学历为硕士研究生的人员,应为本硕连读或本科与研究生专业具有相关连贯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8.鉴于卫生计生类招聘岗位的专业性较强,报考附件1、2中卫生计生岗位(信息科、财务科等非卫生岗位除外)的考生,若在校期间取得辅修、第二专业证书的,不可持辅修、第二专业证书所列专业进行报考;
9.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2017年应届生除外)不能凭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学位)证报考。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名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条件”,以及各个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特别是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后,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附件1、2所有招聘岗位和附件3中部分招聘岗位(详见岗位一览表中要求)可面向2017年应届毕业生进行招聘,请考生仔细阅读。
1.承诺诚信报考。报考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招聘机关对网上填报信息不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时须填写诚信承诺书(附件5),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6年12月26日(周一)9:00至12月28日(周三)9:00期间登录重庆市渝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ww.ybrs.gov.cn/)首页“在线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登记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3.照片审核。本次网上报名只审核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是否
符合报考要求,电子照片由渝北区人力社保局会同渝北区卫生计生委等部门进行审核,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若电子照片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6年12月29日(周四)9:00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特别提醒:请考生慎重考虑,认真如实地填报报名相关信息,特别是报考单位及报考岗位,一旦审核通过,将不能进行修改。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