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吉林汪清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汪清县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根据国务院《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委组织部、吉林省人社厅、吉林省财政厅联发《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我县计划通过公开招考的形式,在2016年应届汪清籍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生中,公开招聘一批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6年汪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实行统一招聘。本次招聘不设岗位,达到录取线的考生统一聘用、统一分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汪清县户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点均以2016年12月15日为准)。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16年应届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3.全日制在读的非2016年毕业生(2017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16年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2016年汪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 12月26 日至12月28 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报名地点:汪清县人社局二楼就业大厅(汪清县温州路787号)。
(三)报名要求
报名者(委托代理人)须填写《2016年汪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须在汪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下载,须用电子版填报并用A4纸打印,报名时请携带版,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需在学信网下载打印),以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资格审查与缴费
由人社部门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考生现场进行缴费,收费标准为每人60元(其中报名费25元、笔试考务费35元)。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准考证由县人社局发放,发放时间为2017年1月 4日至1月6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发放地点为人社局二楼就业大厅(汪清县温州路787号)。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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