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南召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7人】
为加快县域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强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根据编制和岗位设置要求,经县委、政府批准,面向社会为总工会等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7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按需设岗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单位:县总工会经审委3人;县卫生职业中等专业10人,县食品药品检测中心3人,县消费者协会1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6年7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生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大学生村干部”、报考医学类专业教师的本科生或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学历和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有全日制高等院校大学毕业的未就业毕业生,报考职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具体要求见附表。所报岗位有执业要求的需按要求提供执业资格,在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考医学类教师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间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与办法
1、发布公告
2016年7月15日在县电视台、南召县政府网站、人社局网站等处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9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凡符合本次招聘范围、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书、就业报到证及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均原件和复印件)。
报名时本人必须到场,经资格初审合格后,现场照相,填写报名表。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若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比例达不到3:1,缩减招聘岗位职数或取消本次本岗位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地点:南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招聘办公室(五楼事业股)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