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新疆额敏县城市监察大队招聘公告【招30人】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确保环境卫生整治扎实有效开展,经县委、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建监察工作人员3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额敏县城市监察工作人员男性28名,女性2名。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就地聘用、就近使用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1、具有额敏县户籍;
2、政治素质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3、热爱城市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具有较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协作意识;
4、 遵纪守法,作风正派,甘于奉献,爱岗敬业,自愿城建监察
工作;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能承受值班工作并具有一定的抗压能力;
6、 招聘人员要求高中以上学历,年龄均为35周岁以
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复转军人考虑。
下列人员不得招录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4、本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在境内外从事分裂祖国活动或为“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成员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聘用等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22日—2015年12月30日
2、报名方法:报考人员持《额敏县城市监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和相关证明及近3个月以内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2张进行报名。
3、报名地点、联系人: 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大厅
联系人:姜金海、常豪伟
联系电话:3354080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严格按要求报名,凡不符合条件要求及弄虚作假的,取消报考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5、笔试
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管理条例》,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笔试语种为汉、哈两种语言答题。
6、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7、体检
体检入围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五、聘用待遇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内发放基本生活补助2000元。试用期满后正式聘用工资待遇暂定为2700元(不含五金)。
六、公开招聘的纪律要求
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纪律,严格执行制度和回避制度,县纪检监察部门、人社部门对整个公开招聘工作进行监督,受理群众举报。整个公开招聘考试工作必须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一经发现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额敏县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电话:3300915
额敏县人社局举报电话:3354080
原标题:额敏县城市监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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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额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2月1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