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招聘劳动监察协管员公告【18名】
为加快推进我县劳动监察网格化、网络化建设,加强劳动监察队伍建设,完善职工维权机制,切实维护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根据崇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崇左市劳动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崇政办发〔2014〕6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劳动监察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名额和职责
(一)招聘职位:劳动监察协管员。
(二)招聘名额:18名,男女不限。
(三)岗位职责:宣传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网格内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数据库、劳动用工电子信息档案;及时对网格地域内全部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进行采集、更新,动态记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并进行监督检查;定期收集网格内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反映职工群众对贯彻实施劳动法律法规的建议、意见和要求;调解处理轻微的劳动争议,协助劳动监察员调查违反劳动法律法规案件; 结合“两网化”管理工作要求,做好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记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大新县户籍,年龄18周岁以上(即1997年9月23日以前出生),女40周岁以下(即1975年9月23日以后出生),男45周岁以下(即 1970年 9月23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有以下特长之一的,可适当放宽至中专学历:
1.法学专业毕业;
2.复退军人;
3.具有从事人力资源和社会工作经历者。
(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流畅,熟悉本地方言,能流利使用普通话。
三、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自愿、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通过面试、考核、体检等程序择优确定聘用人员。招聘程序包括报名、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审批和聘用等程序,不进行笔试。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9月21日-2015年9月25日
(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
2.报名地点:大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三楼劳动监察大队。
(三)报名手续
1.提交材料
应聘人员凭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和辖区派出所出具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等相关材料报名;要求提供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以及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
2.应聘人员须填写《大新县劳动监察协管员报名表》一份。报考人员所填写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一律取消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