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自治区度库尔勒市招聘综治干事等公告【招140人】
根据“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推进会会议精神,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治干事、宣传干事、统战干事及国土局工作人员140名,所聘用人员按照编外聘用,与在编人员同工同酬待遇对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考职位自愿报名,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
1、具有库尔勒市户籍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2、2015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应届毕业生可报考;
3、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7年6月1日至1980年6月1日期间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附件:《2015年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治干事、宣传干事、统战干事及国土局工作人员职位表》;
4、具有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持有经国家、省(区、市)、自治区(含兵团)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学历,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部队服役期间入学。
5、2015010046、2015010050、2015010051、2015010052、2015010053、2015010057六个职位为特殊岗位,年龄可适当放宽,符合招聘条件方可报考。
三、报考条件
1、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品行良好;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祖国统一,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诚实守信,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5、符合职位规定的学历条件和年龄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报考职位的其他全部条件(详见《2015年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治干事、宣传干事、统战干事及国土局工作人员职位表》);
8、每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职位。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考范围之内:
1、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近五年来在公开招考中有舞弊行为被处理过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人数与职位
本次计划招聘综治干事、宣传干事、统战干部及国土局工作人员140人,具体职位详见附件:《2015年库尔勒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治干事、宣传干事、统战干事及国土局工作人员职位表》。
五、招聘程序
报名与资格初审、考试与考核、体检、资格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法,报名时需携带:(1)身份证原件;(2)毕业证原件。对尚未取得毕业证的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由所在教务部门出具的、可于2015年7月前正常毕业的书面证明材料,材料中要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培养方式,自学考试毕业生手续办理证明由各地州自考办出具;(3)家庭户口本原件;(4)近期免冠1寸彩照4张。以上证件需要提供复印件,并如实填写《人事考试报名表》。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15日10:00至2015年6月20日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库尔勒市文化活动中心一楼(石化大道美克佳园旁)
3、资格初审:招聘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查合格者准予报名,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并由考生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4、收费标准:报名、考试等有关费用按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 [2000]25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笔试费按每门40元收取。
(二)考试与考核
笔试:
1、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按时参加笔试。
2、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两门。
笔试试题采用汉语文字命题。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母语为汉语的少数民族考生除外)。笔试时间及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5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50%;
4、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由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确定笔试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
5、成绩公示地点:库尔勒市文化活动中心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