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南宁市兴宁区政法委招聘抢险救灾应急突击队员公告【17名】
为切实加强兴宁区抢险救灾应急突击队员综合执法力量,经兴宁区委、政府同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17名应急突击队员。
一、招聘岗位
招聘17名应急突击队员,主要协助兴宁区开展抢险救灾、应急突击等工作。
二、招聘条件(协管员)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心城市管理工作;
(二)男性,年龄在18周岁和4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有驾驶执照的,复退转军人);
(四)符合抢险救灾应急突击队员工作协管员工作职责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其他有不适宜担任抢险救灾应急突击队员工作协管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5日—7月5日,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地点: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委政法委(兴宁区政府大楼14楼1411室)。
3、报名手续: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驾驶执照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当场填写《南宁市兴宁区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
4、报名咨询电话:3290311(兴宁区政法委)
(二)考核与体检
1、面试。报名后用人单位根据报名条件择优面试,面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与能力。
2、政治审核。
3、体检。按照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三)录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城区政府同意后正式录用,由兴宁区委政法委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四、录用人员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月基本工资1400元(含个人所交纳社会保险部分),外加600元的绩效考核工资,绩效考核工资结合工资实际发放。
原标题:南宁市兴宁区政法委公开招聘抢险救灾应急突击队员的启事
中共南宁市兴宁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5年6月5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辽宁抚顺市事业单位面向驻抚部队随军家属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告
- 2024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五批)
- 2024四川宜宾市南溪区事业单位第三次考核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笔试岗位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公告
- 2024广东中山市坦洲镇人民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第一期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二批)
- 2024广东韶关市乐昌市长来镇村基层公共服务站系统操作员招聘1人公告
- 2024广东韶关市乐昌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招聘专职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公告
- 2023北京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属事业单位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 2025福建漳州市诏安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中心招募见习人员5人公告
- 2024广东科贸职业学院招聘辅导员5人公告
- 2024下半年四川遂宁市大英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进入面试人员及相关事宜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