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四季度重庆大足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医疗岗公告【招29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以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名额43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条件见《大足区2019年第四季度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简称《一览表》,下同)。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应聘人员自愿在大足工作5年及以上。
3.年满18周岁,35周岁及以下。“35周岁及以下”指未到36岁,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7日。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执业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以及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毕业(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2019年及以前毕业生,须在报名前取得。《一览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除明确了取得时间外,须在报名前取得。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到重庆市区县基层学校工作、但未有效履约或未满服务期限的公费培养师范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本区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0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0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三)工作经历有关事项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7日。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准确把握审查尺度,统一审查口径,不得随意放宽招聘岗位条件。专业属多个专业类的,取得学位应属岗位要求的专业类别。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报考要求中设置的专业要求,确定本人毕业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后,才能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专业参考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须由报考人员向大足区人力社保局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大足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同意后,可以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
四、报名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并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区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单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报名初审,面试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因不符合条件或不诚信报考被取消招聘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报考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考生报名须知(附件3)和诚信承诺书(附件4),慎重选报符合本人条件的岗位。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11月18日上午9:00至11月20日下午5:00期间登录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进入“人力社保局栏目”(网址http://www.dazu.gov.cn/lbj),点击“人事考试网上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或登录网址http://61.161.90.220:9999进入报名系统。使用本人手机号、二代身份证等信息进行实名注册,注册登陆后,如实准确完善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证件电子照片(110x150像素,50kb以下,JPG或jpeg格式文件),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个人信息完善后,在“当前招聘”栏中仅选择其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录资格,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报名初审。本次网上报名审核报考人员上传的电子照片等材料是否符合报考要求,报考人员可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若未能审核通过的,报名信息将会退回,报考人员须于2019年11月21日下午5:00前在“当前招聘”栏中重新报名,工作人员将对修改后的信息重新进行报名初审。
(三)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审核通过后,须在2019年11月22日下午5:00前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每人40元),确认参考。网上报名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发布报名情况。报名情况、缴费人数情况一览表报名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 “人力社保局栏目”(网址http://www.dazu.gov.cn/lbj)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六)报考人员与现工作单位(岗位)有最低服务期限约定或最低服务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报考相关限定的,从其规定。
五、现场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并缴费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按照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网 “人力社保局栏目”(网址http://www.dazu.gov.cn/lbj)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考生自行查询。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应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证明材料包括: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方向佐证材料(如成绩单)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各类资格、等级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历、专业证明,《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中须标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内容;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应提供加盖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事项(附件5);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附件6);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考核环节,发放《参加考核通知书》。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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