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四川荣县事业单位考试聘用教师岗公告【招32人】
(四)划定最低分数线
同一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全部进入面试,划定笔面试最低分数线。划定县政府驻地镇(城区)岗位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分数线为65分(音乐、体育、美术、学前教育、职业技术教育专业课教师岗位的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分数线为60分),其余区域岗位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分数线为60分(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笔面试折合后总成绩的最低分数线为55分),达到此分数线的按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笔试和面试折合总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六、关于地域性紧缺岗位招聘
荣县职业教育技术中心职高专业课教师岗位(岗位代码601021);荣县旭阳镇富东学校小学语文教师岗位(岗位代码606011);荣县荣新小学校小学英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608011);荣县玉章高级中学校高中数学教师岗位(岗位代码611011);荣县留佳镇小学校小学美术教师岗位(岗位代码612011);荣县教育和体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初中语文教师岗位(岗位代码613011)、初中数学教师岗位(岗位代码614011)、小学语文教师A岗位(岗位代码615011)、小学数学教师岗位(岗位代码616011);荣县人民医院病理诊断医师岗位(岗位代码617032)、全科医师岗位(岗位代码617042);荣县中医医院医学影像诊断医师岗位(岗位代码618012)、中西医临床医师岗位(岗位代码618022);荣县妇幼保健院临床医师岗位(岗位代码619012)等岗位,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规定,因上半年公招时上述岗位未达到3:1最低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如本次公招仍未达到3:1开考比例,上述岗位不再取消,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笔试人员可进入后续公招程序,达到本公告规定最低分数线,且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体检
面试后依据招考岗位及拟聘用人数,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再相同,则通过加试作出选择确定排序。
体检人员名单由县招考主管机关通过自贡人事考试网、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政务公开栏公布。体检由县招考主管机关统筹安排,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未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进入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参加体检人员。
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八、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进行考察。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应于接到考察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提供以下材料到报考单位主管部门:
1.报考者如系在职公务员、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或持有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聘用(劳动)合同的有效证明材料;
2.定向生报考须由原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手续;
上述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县招考主管机关在参加该岗位面试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考察后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聘用的,在参加该岗位面试者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经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若考生所报考的岗位包含有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的,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用人单位。选择用人单位后,如有因考生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产生的缺额,由县招考主管机关在参加该岗位面试者中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递补后不再对该岗位进行重新选择,递补人员只能在余下的岗位中进行选择。
九、公示
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后,报县招考主管机关统一在自贡人事考试网、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单位、岗位及岗位代码、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及监督举报电话(等)。公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县招考主管机关审定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因公示不合格或公示后因拟确认人员弃权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审批及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且材料齐全的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填写《荣县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四份,按管理权限报中共荣县县委组织部、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弃权。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一律不得流动。
十一、纪律和监督
为荣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性,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招考工作自觉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招考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纪律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二、相关事项提示
(一)考生应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遵守公告,公平竞争,正确面对考试结果。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三、资格审查、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本公告由中共荣县县委组织部、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各招考岗位的具体条件和资格要求请咨询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一)资格审查、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荣县县委组织部 0813-6106150
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0813-6106149
(二)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
自贡市人事考试评价中心 0813-2309549
(三)监督电话:
中共荣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0813-6201125
点击下载>>>
2.2019年下半年荣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中共荣县县委组织部 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9年10月18日
原标题:中共荣县县委组织部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2019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grsks.com.cn/newsDetail/11281.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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