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第三季度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招聘非编护理人员31人简章
为了满足医院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时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为医院学科发展和业务工作需要做好人才储备,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以及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医院研究决定并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护理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相关条件
本次共计招聘非在编人员31名,岗位及资质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思想政治素质较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的精神和较强的责任心,服从工作安排及调配,未受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的体检标准执行)。
4.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日,要求在2019年8月底前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未通过则取消聘用资格,名额递补。
5.自愿在我院服务5年以上。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收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这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本区卫生系统内正式在编人员;曾被我院解聘或者未被续聘的人员;曾与我院自动离(辞)职的人员;曾在我院试用或者定期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其他违法违纪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15日至7月26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须持有关证件资料到合川区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人力资源科(二)办公室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毕业(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1份、执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尚未办理执业证者可凭网上打印的合格成绩单)、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填写好的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考人员不能参加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的可凭报考人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进行。
2.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9年7月30日到合川区人民医院行政楼三楼人力资源科(二)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本人不能领取的可由其他人代领),若在指定时间未领取准考证的视为放弃考试。考生在考试或考核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专业操作考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存。未领取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达不到开考或面试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
五、考试及考核程序
考试分为笔试、操作考试、面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科目为:《基础护理学》,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若参考人数超过1:3比例的,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本次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次进入操作考试。
(二)操作考核:专业主要考察考生的知识水平、专业能力、实操能力等,满分100分,操作成绩在70分及以上且总成绩由到低分按所招聘岗位1:2比例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实际操作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实际操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结构化面试考核: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考核*40%+面试*20%。
六、体检、签订协议、考察、公示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总成绩相同的以实际操作成绩高者优先,操作考试成绩也相同者,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有关规定,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有不合格者,按本岗位考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2.体检当天现场签订聘用意向协议书。对自愿放弃体检或不愿意签订协议者,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
3.凡因体检、考察、资格初审和复查、公示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所出现的缺额,按本岗位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递补。
4.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直至取消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5.有关本次招聘公告、考试成绩、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相关信息请在医院信息公示栏、人力资源科查询。拟聘人员名单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等。
七、聘用及工资福利待遇
1.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医院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两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后按照《合川区委办公室、合川区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区级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聘用管理的通知》(合川委办〔2007〕113号)文件精神、《重庆市合川区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进行管理,享受医院非在编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八、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院纪委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若有违反规定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严肃处理,对参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方式全天候畅通,成绩公示请密切关注我院公示栏。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同时要遵守笔试、操作考试、面试的时限要求,未按时参加相关考试考核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有关问题,咨询电话为:023-42827143,023-42830071
(三)本简章由合川区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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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
2019年7月5日
原标题: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医院2019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非在编护理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cqwsrc.com/webSite/ZXGG/RDQP/html-1742/17177.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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