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中小学引进人才公告【招200人】
为优化教育人才结构,经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拟引进一批急需紧缺的高学历青年人才、骨干教师。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安排
本次中小学引进人才工作涉及呼和浩特市属和旗县区属中小学34所,计划引进人才200名。具体信息详见《2019年呼和浩特市中小学引进人才岗位表》(以下简称《引进人才岗位表》)。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其中第3、4条只须具备一条即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品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备教育教学基本能力,能够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3年5月28日之后出生,含5月28日),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28日之后出生,含5月28日),教师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可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否则不予聘用),所学专业与《引进人才岗位表》要求的专业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市区所属汉授岗位拟引进人才,须具有境外大学(2018-2019年QS世界排名前1000名)或国内世界“大学”建设高校和“学科”建设高校的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
(2)市区所属蒙授岗位以及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和林格尔县、清水河县、武川县所属拟引进人才,须具有普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
4.在原单位已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28日之后出生,含5月28日),报考蒙授岗位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73年5月28日之后出生,含5月28日)。教师岗位要求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所学专业与《引进人才岗位表》中“岗位名称”要求的学科相近或一致。管理岗位专业不限。报考人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正高级职称;
(2)荣获特级教师称号;
(3)荣获地市级及以上教学基本功一等奖;
(4)荣获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教师、班主任称号之一。
其中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省级教学能手、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3年5月28日之后出生,含5月28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呼和浩特市地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职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以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5.2019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在读研究生;
6.报考到岗位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28日9:00—5月31日17:00。
(3)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详见《引进人才岗位表》),且必须用居民身份证(护照)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当签署《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2019年呼和浩特市中小学引进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中专、大专、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须填写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否则,用人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通告和《引进人才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面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考资格的初审
报考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审查部门在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及时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人员须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用于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5月28日9:00—6月1日12:00。
报考人员对《引进人才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所报考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咨询电话详见《引进人才岗位表》)。
(二)资格复审
1.报名结束后,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足1:5比例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较多的岗位,可采用专业能力测试方式按照1:5比例筛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或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用人单位将于6月17日18:00前电话通知进行资格复审人员。未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留学人员须于6月19日前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二代身份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在现场审核时须提供正在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的证明)。
(6)近期免冠一寸彩照2张。
(7)符合“引进条件第4条”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职称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属于呼和浩特市地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等情况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
1.按照统筹规划、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市教育局所属的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安排组织实施;旗县区教育局所属的面试工作由各旗县区教育局安排组织实施。
2.面试安排在2019年6月20日—6月23日,具体面试安排由各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通知。
3.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向面试人员当场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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