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太仆寺旗农村牧区生态防护员招聘公告【招190人】
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的方式进行。试题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苏木乡镇和嘎查村农村牧区生态防护员应该具备的知识水平和基本能力,不指定参考书目。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报考蒙古语授课岗位的考生,必须用蒙文答卷。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于考试前发放。阅卷工作由试题命制单位负责。阅卷工作结束后,即时公布笔试成绩。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招募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笔试结束后,除直接录用的岗位外,其他参加考试的岗位分岗位从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招募计划数确定拟招募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如果并列人员全部招募后不超过招募总名额的,则并列人员全部招募,由招募领导小组进行调剂;如果并列人员全部招募后超过招募总名额的,则并列人员进行笔试加试。
六、确定拟招募人员和公示
1、确定拟招募人员
根据考试成绩,由旗公开招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招募人员。
2、公示
(1)拟招募人员名单在旗政务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张榜公示。公示期为3天。举报电话为:0479-5238516(监察局)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募;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募,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招募。
(3)公示后出现空缺名额的,所空岗位另行递补。
七、招募录用
公示期满后,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招募人员签订招募录用协议书,协议书一年一签。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暂缓招募的,经调查核实、查有实据的,取消招募录用资格。不影响招募的,办理招募录用手续。
八、待遇和管理
1、待遇。已被招募录用的高校毕业生在生态防护员岗位工作期间,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500元。从到岗之月起,由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统一发放。同时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并缴费,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由本人承担,单位缴纳部分由自治区、锡盟和旗县按比例承担。
2、管理。招募人员上岗后,其人事、户籍、档案、党团、考核管理,参照“三支一扶”、社区民生志愿服务有关规定执行。年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两年期满后,协议自行终止,进入人才市场重新择业。
九、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募全程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对违反公开招募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咨询电话:0479—5238467
原标题:太仆寺旗开发基层公益性岗位公开招募农村牧区生态防护员工作简章
2015年3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