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上半年重庆市南川区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10人】
为加快建设一支与南川转型发展相适应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助推“强美富”新南川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决定深入实施“凤栖金山?智荟南川”引才引智计划,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25名高层次、紧缺急需专业人才。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标准,采取考核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2年3月27日及以后出生);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必须在报名结束日(2018年3月27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2018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纳入本次招聘范围,须在2018年7月31日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8.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2年以上,在南川区服务5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转聘,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9.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南川区2018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求一览表》(附件1)。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均须在报名截止前一日取得。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
1.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为报名截止前一日。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3.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福建福州市第二总医院神经精神病防治院下半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2024年浙江湖州长兴县煤山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人公告
- 2024年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统一笔试公告
- 2025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山东考区临沂考点考务工作的通知
- 2024年12月山东医疗卫生招聘公告职位表汇总[持续更新]
- 2024年四川南充市蓬安县考核招聘“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3人公告
- 南方医院赣州医院(赣州市人民医院)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公告
- 2025年浙江省人民医院面向社会招聘派遣员工56人公告
- 2025年浙江省立同德医院公开招聘人员96人公告
- 2025年浙江省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员255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