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清远市档案局招聘公告【招2人】
(二)资格审核。根据职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情况将以电话形式通知本人。资格初审的人员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到清远市档案局办公室进行资格确认。经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11月17日(地点:见准考证)。考试内容为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清远档案信息网http://www.gdqyda.net/公布考生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每人限20分钟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3.成绩计算。考生笔试和面试按百分制折算合计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根据报考职位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者优先。体检、考察人选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1:1。考试结果在清远档案信息网公布。
(四)体检。拟聘用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远档案信息局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空缺职位考生总成绩合格者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七)公示。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清远档案信息网http://www.gdqyda.net/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五、本公告由清远市档案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清远市档案局2017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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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档案局
2017年11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