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塔城市补充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招42人】
(二)笔试
1、考试内容:笔试成绩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试卷命制:笔试试卷由塔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命制(试卷采用汉语命题)。
3、笔试语种: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报考人员在笔试总成绩上加5分)。
4、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生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参加笔试。
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考场。
5、笔试成绩的公布:在塔城市政府网,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大厅公示笔试成绩。
(三)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面试考官随机抽取,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考场公布。
2、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招录1人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招录2人以上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须达到规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时间:详见面试通知单
4、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5、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四)体检
1、体检入围人员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
2、考生统一组织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其体检标准参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可在指定医院进行复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
政审工作由塔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并填写《2017年塔城市补充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政审表》。
(六)递补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可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聘用待遇
月工资标准3171.6元。其中:工资1856.95元,社会保险1314.65元(单位缴纳981.63元,个人缴纳333.02元)。
1、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增长机制
依据机关事业单位工资调整幅度,结合我市实际,建立定期调整聘用人员工资待遇的制度。
2、考核奖励机制
各用人单位对聘用六个月以上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合格者发放一次性奖金1000元,冬季取暖费1700元。
五、人员管理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按照《塔城市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招聘的工作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者续签合同。劳动用工合同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六、组织领导及监督
市纪检委对招考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凡参与招聘工作的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和原则,并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党纪、政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反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原标题:2017年塔城市补充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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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社区工作人员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