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汕头市金平区招聘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居委会主任助理公告【招65人】
八、有关事项
(一)任职。社区助理系非公务员身份,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任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任社区居委会主任助理。
(二)聘任。社区助理聘用期3年,由社区与招聘对象签订《汕头市金平区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居委会主任助理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纳入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聘用期满后,经组织考核合格的,颁发《金平区大学毕业生到社区任职工作证书》;在本人自愿、社区报街道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续聘为社区工作人员。
(三)聘用期间的管理。因工作需要,招聘单位可在全区范围内调整社区助理工作岗位。每年由所在街道组织一次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奖惩和使用的依据。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自行提出辞职的,可解聘,不再享有相关待遇。社区助理聘用期间,党团关系转至所在工作单位。
(四)工作待遇。社区助理聘用期间,给予每人每月2300元的工作、生活补贴(社区助理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医疗保险费个人所交纳部分,由本人负责)。聘用期间进入“两委”班子的,享受所在社区“两委”成员相应岗位补贴。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明确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享受岗位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汕人社﹝2017﹞66号)规定,“毕业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到我市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可享受岗位补贴。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补贴给毕业生本人”。符合条件的社区助理可享受此项岗位补贴。
本公告由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组织部、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组织部电话:0754-88605074
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电话:0754-88616647
原标题:中共金平区委组织部、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2017年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助理、居委会主任助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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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汕头市金平区委组织部
汕头市金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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