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湛江市廉江市招聘教师公告【招69人】
为充实教师队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政策的规定,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9名,其中:城区小学教师26名、镇小学教师36名、市特殊教育教师3名、市直幼儿园教师1名、镇幼儿园教师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城区小学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以上人员。
2.市特殊教育、镇小学、市直幼儿园、镇幼儿园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
3.现身份为廉江市外的在编在职教师(见习期未满人员除外)。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要求:年龄为18-30周岁(即1986年8月18日至1999年8月18日期间出生)。
5.镇小学、镇幼儿园教师岗位,限招廉江市生源,或户口在廉江市,或父母(配偶)一方户口在廉江市的人员。
6.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廉江市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表》(附件1)、《廉江市2017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三支一扶”岗位设置表》(附件2)。
7.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我省招募的2014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18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取得《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的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可报考“三支一扶”定向招聘岗位(报名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符合其他岗位条件的,也可报考其它岗位,但笔试成绩不再加分。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参加广东省2015年、2016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且期限未满2年的,或2014年、2015年、2016年经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未满5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