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布尔津县招聘财政局财务人员公告【招4人】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县财政局及人社局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岗位出现空缺,可按该职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八)调剂
所有职位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人员后,若个别职位出现空缺,可视情况进行调剂。
(九)公示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布尔津县政府网、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公示栏进行为期3天公示。对群众举报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按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十)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培训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年一签,试用期两个月,在试用期间,经考核不合格或发现有违规、违纪及弄虚作假行为的,解除合同。每年度进行一次年度考核,考核结果报县人社局备案,考核合格者续签协议。合同期满未续聘的自行解除劳动合同。
2.被聘用人员自接到用人单位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四、待遇
此次招聘的人员性质为编制外自聘,被聘用人员无国家正式干部职工身份,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每人每月2500元发放,试用期满后,工资待遇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发放。
五、监督及其他要求
布尔津县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参与招聘工作的考官及工作人员,实行公务回避。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要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电话:
中共布尔津县纪检委:0906-6527761 6532966
中共布尔津县委组织部:0906-6521274
六、相关事项
《招聘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通知。
七、政策解释
(一)《招聘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政策咨询电话
布尔津县财政局:0906-6526529
布尔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906-6528381
原标题:2017年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局财务工作人员工作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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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尔津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政局财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7年6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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