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古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3人】
(二)收费
参照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报名时须交报名考务费每人100.00元。
对享受当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待遇的城镇或农村家庭的考生,凭民政局出具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证明可免交报名考务费。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在报名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考生填写《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送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资格复审点复审后核发《同意报考通知单》。
(四)开考及录聘办法
1、每个招聘岗位的计划数和报名人数达到1:3才能开考,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个别紧缺急需招聘岗位,经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可按不足比例开考。不足比例开考的考生笔试成绩60分以上方可进入岗位能力测试,岗位能力测试成绩70分以上方可进入后续的考核、体检。
2、笔试申请查分。参加了笔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3、通过笔试直接进入考核、体检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在笔试成绩并列人员中增加岗位能力测试程序,以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00÷150×50%+岗位能力测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4、笔试后要求岗位能力测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岗位能力测试人员。并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00÷150×5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50%】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进行体检、考核和聘用。
(五)考试
1、考试内容: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由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局负责组织实施。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综合试卷卷面分为1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我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岗位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主要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操作。在古城区纪委的监督下,在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的指导下,测试工作方案由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报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后,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考试时间:笔试时间为2017年7月15日(周六)上午9:00至11:00。
3、考试地点:笔试地在古城区第一中学。岗位能力测试的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要进行体检。由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体检。体检应在有条件的区(县)级及其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要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的规定。幼儿教师上岗前还需按《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
体检不合格人员,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到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复检结果即为本人体检结论。
(七)考核
考核采用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派人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
(八)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主管部门报经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依次递补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申明为准);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古城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jgucheng.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审批
考试、体检、考核、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报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聘用手续。
六、纪律要求
(一)从事考试、考核、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二)不按编制限额、年度增人计划和公开招聘原则进行聘用的,都属于违规用人,必须清理清退,人社部门不予审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违反招聘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予以追责和问责。
(五)无故不聘用考生的单位或部门,责令其聘用并作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补充工作人员。
七、其他事项
(一)根据《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规定,新聘用到医疗卫生和教师相关招聘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执业资格。
(二)古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三)未尽事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文件规定办理。
(四)本公告由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招聘计划表”中的具体招聘条件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88-5393054
监督电话: 0888-5108630(5184183 )
原标题:古城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丽江市古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5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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