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0人】
七、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 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考试科目数×50%+面试成绩×50%。
体检按照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其中对报考舟山市公安局警务辅助服务中心岗位的人员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浙公通字〔2016〕12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得聘用。
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八、公示及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舟山市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审核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对象公示后,聘用对象在规定时间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对象公示后,均不再递补。
九、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二)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在注册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招聘环节中,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
(三)报考人员对招聘计划中的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以及其他相关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按照招聘计划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80-2281566,监督电话:0580-2281547。
原标题:2017年上半年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7年第8号)
点击下载>>>
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4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年秋季贵州黔西南州晴隆县赴省内外高校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13人公告
- 2024江苏苏州市昆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招聘编外人员拟录用名单公示(第二批)
- 202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深圳市龙岗区委员会办公室招聘递补体检人员公告(广东)
- 2024四川达州市“达人英才计划”赴高校引才报考高新区职位递补考生面试加试公告
- 2024四川达州市“达人英才计划”赴高校引才第一轮补检结论、第二轮体检结论及补检事宜公告
- 2025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直属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5名)
- 2025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直属单位招聘25人公告
- 2025年度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直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25人公告
- 2024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县融媒体中心招聘紧缺人员公告(1人)
- 2024湖南株洲市荷塘区财政局公开招聘政府雇员2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