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龙门县乡镇(街道办)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公告【招10人】
(六)领取准考证
由龙门县残疾人联合会按照统一的编排要求制作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的发放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龙龙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方网站公告栏)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本人确实不能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必须凭本人和考生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领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七)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电脑操作2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最后一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笔试、电脑操作和面试由县人社局和县残联统一组织。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残疾人工作业务知识、公文写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法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和电脑操作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将在上述网站公布。
2.电脑操作。文字输入和表格制作。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应变、语言表达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和电脑操作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县残疾人联合会。县残疾人联合会可在考生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或通知。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须严格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3.考察。县残疾人联合会严格参照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与聘用
1.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2. 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龙门县残疾人联合会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雇用,由各乡镇(街道办)与雇用人员签订合同。
(十)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该岗位总成绩的考生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1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残疾人专职委员实行聘任制,由县残联聘用,聘期为一年。对考核合格的,给予续聘;对于当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专职委员的业务指导培训由县残联负责,日常的管理与考核由所在乡镇(街道办)残联负责。
(四)残疾人专职委员须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因工作失误造成严重后果或有严重违纪行为的,依法予以解聘。
(五)本公告由县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龙门县招聘10名乡镇(街道办)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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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4月1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