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黑龙江牡丹江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通知
(三)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17年3月22日—29日。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人力资源社会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9号)和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专业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5〕28号)规定,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考生,每人报名费15元,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每人每科31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每人35元。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须重新进入本网站的“网上报名”栏目,选择考试名称后,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按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后,考生如需收据,请于2017年5月8日-12日到牡丹江市考试中心登记领取。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2017年6月9日-15日。
本次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生按时登录黑龙江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ljrsks.org.cn)的“打印准考证”栏目,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即可打印。
考生打印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相关信息,如有问题须在2017年6月15日前与牡丹江市考试中心联系。
四、考试注意事项
(一)应试人员应考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人可持军官证)原件,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
(二)应试人员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参加考试,不得携带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
(三)《社会工作实务》(中级)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指定的区域内作答。其他科目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四)《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所涉及的政策法规,均以2016年12月31日前有效的政策法规为准。
五、考场设置
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由省统一在哈尔滨市设置考场,其他市(地)不设考场。
六、参考用书
有关考试大纲、考试用书事宜,请与中国社会出版社联系或关注微信公众号“社工图书专营店”。
单 位:中国社会出版社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甲33号新龙大厦420室
邮政编码:100032
电 话:010-58124852 58124840 58124841 58124842
原标题:关于做好2017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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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3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