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招聘公告【招8人】
5、部分紧缺专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报市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批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内容另行公告),在同一招聘岗位相同报考条件下笔试开考比例按1:2设定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6、要求招聘高层次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者)的岗位不安排笔试,此类岗位的应聘者经审核合格后,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考核。学历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或“硕士及以上”的,具有博士学位者不需参加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的,博士若应聘该岗位需参加笔试。职称要求初级及以上的,副高级或以上可不参加笔试,但要符合开考比例要求。直接进入面试的,面试成绩为总成绩。
(二)资格复查
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者,请按照届时面试名单公示中关于资格复查时间要求,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2017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人员还需提供暂缓就业协议)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等接受复查。通过复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根据岗位要求,面试形式主要以面谈为主(护师岗位含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30%)。
3、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的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4的比例确定。面试人数达不到该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人数确定。
4、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当场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成绩达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按照市委组织部等《转发中共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1]52号)执行。体检所需经费由招聘单位支付。
考察按照市委组织部等《转发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0]172号)执行。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以在同一岗位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六、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开招聘网(原广州市卫生局公开招聘网)和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我单位可以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
2017年应届毕业生在2017年8月31日前因个人原因仍未取得毕业证与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持有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做好省外来穗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11]335号),在聘用后一年内办理专业技术资格确认手续。在单位有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未通过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前暂按低一级层次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聘用。
(三)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制度执行。
九、其他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身份证明和应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监督电话:83591183,83125073
(四)咨询电话:83587071
原标题: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2017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广州市皮肤病防治所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2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5年盘锦市急救医疗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4名公告
- 2025年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高层次人才招聘7人预公告
- 2025北京昌平区中医医院招聘合同制医生8人公告
- 2025年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儿童医院实验检验中心招聘劳务派遣技师1人公告
- 2025年浙江省荣军医院公开招聘人员38人公告(第一批)
- 2025年浙江杭州桐庐县中医院医共体招聘护理人员1人公告
- 2025年浙江嘉兴市中心血站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研究生)1人公告
- 2025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第二批招聘12人笔试准考证打印入口(1月15日-18日)
- 2025年1月汉中市中心医院招聘导医公告
- 2024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第五批招聘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