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滨城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78人】
根据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滨办字〔2007〕23号)等有关规定。经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为我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8名工作人员。现将滨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人员应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2月16日后出生);
(五)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在滨州服务或滨州生源(高考时户籍为滨州)在外市服务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报考的,以及入伍前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大学生退役后复学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滨城籍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退役3年内(2014、2015、2016年退役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二、招聘岗位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17年滨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2月16日9:00—18日16?00
查询时间:2017年2月16日11:00—19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bzkszx.bzhrss.gov.cn),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数码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岗位有附加条件要求的要在备注栏中注明。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考有专业要求岗位的,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上的专业全称为准),必须完全符合本简章岗位设置表“招聘专业”一栏中列出的专业。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用人部门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修改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禁止应聘人员修改信息和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7年2月16日11:00—19日12?00
滨城区人社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查看本区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公布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应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前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7年2月16日11:00—19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应聘人员缴费后,务必于2017年3月15日14:00—3月19日14:30登录滨州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bzkszx.bzhrss.gov.cn)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月19日14?00—17?00到滨城区人才服务中心(渤海九路524号,黄七与八之间路东)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手续。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见附件2。
报名结束后,对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计划,减少的计划依次增加到同一招聘单位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的岗位。报考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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