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坡头区镇(街)残疾人专职委员招聘公告【招6人】
体检合格者方可进行政审。考核由坡头区残联组织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历情况、计划生育情况、业务能力、以往工作和社会表现等。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如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放弃入围资格等情况出现拟聘岗位人数不足的,经批准可以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和政审。
(六)公示及聘用
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政审合格的拟为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坡头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1、签订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选聘结果经所在镇和区残联认定后,由区残联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合同逐年签订(第一年合同试用三个月),每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
2、聘用合同的续约和解除。区残联结合年度目标考核,指导镇(街)残联对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评。对年度工作胜任的残疾人专职委员予以续聘。对年度工作不称职的残疾人专职委员予以解聘,并按照程序重新选聘。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镇(街)残疾人专职委员工资待遇参照《2014年湛江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执行,每人每月2592.5元(含个人、单位应缴部分的社会保险)。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等过程中,若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公告由坡头区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关于选聘坡头区镇(街)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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坡头区残疾人联合会
2016年12月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