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河南新郑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66人】
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应作出诚信承诺。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或违反招聘其他规定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 注意事项
(1)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新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将开考比例降低至1:3。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此岗位招聘名额递减或取消。
(2)此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3)提供笔试加分材料。加分条件为: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现场报名时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项目主管部门加章)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4)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
(5)报考者于2016年10月21日,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6)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二)笔试、面试
1. 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新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和政务公开栏公布。
笔试时间:2016年10月22日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 面试资格确认。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在新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公布。同时,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应试者本人。应试者应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集中,参加面试。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 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满分为100分。应试者的面试成绩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面试成绩在新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公布。
4.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体检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具体时间、地点在新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公布。同时,以电话通知方式告知。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名额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郑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政务公开栏上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监督电话:0371—62693051。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的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期不得少于3年;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提出取消聘用资格意见,报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批准后取消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为了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程序、公布考试成绩和公示招聘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
(三)未尽事宜按国家、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新郑市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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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
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6年9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