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社区工作者招聘工作方案【招12名】
(四)面试
笔试和计算机操作合格人员按1:3比例进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按40%折合。
(五)聘用
根据笔试、计算机操作和面试的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总分相同时,以笔试和计算机操作成绩为准。拟聘人员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方能聘用。
四、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等。社区工作者工资标准1400元/月,试用期间工资标准为112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组织领导
由陈合副书记、李卫强副局长任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人社科、政工科、社管办等相关部门组成成员,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
六、相关要求
(一)招聘实行监督制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严肃工作纪律,严密工作程序。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各环节结果公开,增强招聘工作的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应聘人员有直系亲属的工作人员均应回避。
(四)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五)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016年7月2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