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内蒙古正蓝旗公益性岗位招募45人公告
(3)报考旗法院辅助法警岗位人员,报名后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后方可参加笔试。
(4)报名费每人20元,笔试考务费每人50元。其中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由扶贫、民政、教育、人社等部门出具证明,可免收报名费和考务费。2015年高校毕业生报名费、考务费减半。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与报名工作同期进行。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公益性岗位招募考试采取笔试方式。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2,即招募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减少招募岗位数或取消岗位。
(2)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不划定考试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笔试需要提供蒙文试卷的考生须在报名表指定位置注明(选择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答卷,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汉兼备岗位的考生必须用蒙文答卷)。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以及不按规定语言文字答题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地点及应携带的相关证件,详见准考证。
(四)体检与考核
1、体检人选确定
进入体检阶段考生,根据报考岗位考试总成绩由向低分排列顺序,按与报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阶段考生名单与考试总成绩一同在正蓝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示栏公布。
2、组织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正蓝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未在规定时间、指定医院参加体检或未参加体检以及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招募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3、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募单位与正蓝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共同组织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由招募单位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报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招募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确定拟招募人员及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研究确定拟招募人员。
2、将拟招募人员情况在正蓝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7天。
3、公示期间,对拟招募人员有异议的,将及时调查核实,并由招募主管机关提出处理意见。
(六)报到
经公示确定招募的考生,由正蓝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依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所填报岗位类别对应招募单位范围,将其分派到相应的招募单位。考生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招募单位报到,过期不报到的,取消其招募资格。
五、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募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公开招募期间,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三)对违反公开招募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招募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招募人员,一经查实,解除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对违反公开招募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本简章由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正蓝旗2016年公开招募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正蓝旗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4月1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