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丰顺县招聘社会救助专职员20人公告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12月13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
2、笔试地点在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通知。
3、笔试内容: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有关民政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近期时事等。
(1)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2)笔试成绩相同时,视为该岗位面试并列。
(3)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 10个工作日内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和丰顺县民政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合格成绩从到低分排序,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笔试结束后20 个工作日内将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和丰顺县民政局网站上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复印件无效。
报考县民政局职位的面试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实施,其余的分别由各镇政府负责实施。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三)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四、体检
体检按面试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
五、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和丰顺县民政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六、聘用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县民政局和各镇政府分别与所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两年一聘,合同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决定是否续聘或解聘。所聘专职人员业务工作由县民政局负责指导,日常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由各镇参照现有镇聘用人员管理规定执行。县民政局按每人每月2500元(含“五险一金”)标准下拨给各镇。每年对聘用人员要进行评比考核,考核不合格,有严重违规违纪现象,或因社会救助工作造成群体事件的一律进行解聘,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原标题:丰顺县聘用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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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顺县聘用社会救助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doc丰顺县民政局
丰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 11月3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