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惠东县农业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6人公告
(二)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凭有效《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进行笔试,未按时报到考试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
2、笔试主要对应试者进行综合能力测试,不指定参考书,满分为100分。
3、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惠东县农业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4、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下载并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送交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查分,只能申请查分一次。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5、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职数的1:3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对象,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的最后1名分数相同的,则一并进入面试。若按1:3比例进入面试人数不足时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报考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方面的素质,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计算到小数点后3位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对象凭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放弃。
3、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以及总成绩将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惠东县农业局网站”公布,考生可登陆网站查询。
七、体检
拟聘人选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每个职位从到低分按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从总成绩的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县农业局协调有关部门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其进行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表现、应聘资格条件、计划生育情况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惠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惠东县农业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惠州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下属惠州众能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惠东分公司签订相关聘用派遣手续。聘用期为三年,前六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三年聘用期满后,再次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可以续聘。
十一、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一)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必要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投诉电话:0752-8525166;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1、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或者拟聘用人员未按规定办理手续的;
2、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
3、公示期满10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原标题:惠东县农业局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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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