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引进15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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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考人数 150人
2 报名时间 2021年03月29日 09:00 - 2021年04月02日 12:00
3 笔试时间 另行通知
4 面试时间 另行通知
一、引进计划
2021年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计划引进人才150名。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名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其中第4、5条只须具备一条即可。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才。取得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1970年3月19日之后出生,含3月19日),其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专业名称应与《人才引进岗位表》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
5.引进高学历人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9日之后出生,含3月19日),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19日之后出生,含3月19日);境外大学(2020-2021年QS世界排名前1000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按上述学历对应要求执行;“大学”建设高校和“学科”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19日之后出生,含3月19日)。医师岗位需具备医师资格证书(2020年、2021年“大学”建设高校和“学科”本科毕业生除外)。所学专业与《人才引进岗位表》要求的专业一致,境外大学毕业生所学专业要与《人才引进岗位表》要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留学人员须在资格复审结束前,提供教育部发放的相应境外学习阶段《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2021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在读学生。
2.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在编在岗的呼和浩特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和林格尔新区、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和受党纪、政纪处未满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引进岗位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1)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呼和浩特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hhpta.org.cn)。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29日9:00—4月2日12:00。
(3)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详见《人才引进岗位表》),且必须用居民身份证(护照)报名。报名时,报名人员应当签署《报名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报名时,报名人员要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2021年呼和浩特市卫生健康系统人才引进报名审核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名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在填写个人简历时,报名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须填写是否符合报名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否则,用人单位可不予审核通过。
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本通告和《人才引进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面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名资格的初审
报名资格的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部门在报名人员网上报名后及时提出审查意见。报名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须打印《报名登记表》2份,用于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时间: 2021年3月29日9:00—4月2日17:00。
报名人员对《人才引进岗位表》中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咨询时,请直接向所报考的用人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结束后,按照拟进入面试考核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低于5:1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与岗位数比不足5:1比例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对通过资格初审人数较多的岗位,可采用笔试的方式按照5:1比例筛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或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采用笔试方式筛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应以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5:1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同一岗位引进计划内最后一名报名人员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筛选结束后,电话通知拟进入面试考核环节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2.用人单位将于4月15日18:00前电话通知进行资格复审人员。未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报名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
(3)往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籍在线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复审结束前提供教育部发放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与参加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准入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4.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名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属于呼和浩特市地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等情况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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