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湖北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招54人】
为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满足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服务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10号)要求,结合实际,拟组织2020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一)本次专项公开招聘涉及市教育局所属10个事业单位,36个岗位,共招聘54人。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0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岗位表》中的岗位,一部分面向湖北省域内高校毕业生及湖北籍高校毕业生(包括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招聘,另一部分在其他条件栏标明“应往届不限”的岗位,面向所有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包括省内外应届、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其他各类社会人才)招聘。
(三)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2020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报考指南》(附件2,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和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发布《2020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二)报名安排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28日9:00至6月30日17:00。报名窗口于6月30日17:00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查询、打印准考证等,均通过“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 http://61.136.223.37:7005/rskswt/pc/index.jhtml进行。考生注册登录后申报相应的岗位,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扫描件。
3.报名须知: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和报考承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报名时填写的本人身份证、相关学历(2020年应届毕业生持院校毕业有效证明,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户籍信息必须与报名条件一致。若应聘人员为在校全日制非2020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低学历报考。报名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为便于联系,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因考生网上填报信息错误或虚假导致资格审核有误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及其他
(1)2020年6月28日9:00至7月2日17:00,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按招聘公告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2)在实施笔试(面试)前,招聘岗位职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3的比例(部分特殊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须达到1:2比例,见附件1“笔试、面试开考和入围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5.准考证发放。已网上报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2020年7月8日至9日在网上打印准考证。如遇打印问题,请登录该网站查询联系解决。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5335720680;准考证打印咨询电话:0717-6467663 ;笔试考务咨询电话:0717-6467663。
(三)考试安排
达到开考比例的,宜昌市特殊教育学校美术教师岗位、宜昌市特殊教育学校体育教师岗位、宜昌市三峡中等专业学校体育教师兼足球教练岗位、宜昌市三峡中等专业学校美术专业教师岗位、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舞蹈教师岗位、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古筝教师岗位、三峡旅游职业技术学院美术教师岗位等7个岗位(以下简称“体音美教师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形式进行,其它29个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进行。笔试和面试工作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下由宜昌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笔试
考生须持笔试(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参考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总分100分。综合知识包括重要时事、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经济、管理、历史、科技、公文写作等,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基础知识和操作技能为主。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总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及宜昌市人社局官网上公告。
(4)7个体音美教师岗位的笔试。体音美教师岗位先组织面试,按照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部分特殊岗位按1:2,报名人数超过1:2的按1:3,见附件1“笔试、面试开考和入围比例”)的比例确定参加笔试入围人员。若面试出现人员缺考,笔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体音美教师岗位与其它岗位同一天组织笔试。笔试时间确定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笔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参加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2.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前5日在宜昌市教育局和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相关事宜以面试公告为准。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按照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计算,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其考官选派按相关规定执行。
(2)面试人员的确定。7个体音美教师岗位所有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先参加面试。其它29个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岗位1:3(部分特殊岗位按1:2,报名人数超过1:2的按1:3,见附件1“笔试、面试开考和入围比例”)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入围人员,若笔试出现人员缺考,面试入围人员未达到规定的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资格复审及其他。7个体音美教师岗位在笔试前,由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组织对笔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笔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笔试资格复审。笔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笔试。笔试人选出现缺额的体音美教师岗位,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及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于笔试前在宜昌市教育局及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公告。
其它29个岗位在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和市教育局组织对面试入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面试入围人员须携带岗位要求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员不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及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公告。核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信息将于面试前在宜昌市教育局及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公告。
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阶段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书面证明材料。
(4)面试时间地点。招聘单位通过发公告、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到每位面试考生,并做好记录。
(5)面试要求。考生须持笔试(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缺一证件者以及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考生,均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6)除体音美教师岗位外的其它29个岗位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对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等于或小于1:1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并在面试公告中予以明确。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
3.综合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7个体音美教师岗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确定。其它29个岗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则组织加试,按考生加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及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上公告。
(2)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该类人员在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加分计算公式为:(百分制笔试成绩+5分)×40%=笔试总成绩。服务期满2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1日。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同等加分优惠政策。上述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其中,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于7月15日之前报市教育局2013办公室落实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此优惠。
享受加分政策,需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政策优惠加分申请表》(附件3),申请方法和相关要求详见《报考指南》(附件2)。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并在宜昌市教育局及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公告。体检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宜昌市城区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考察
考察由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工作方案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可按照综合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4.体检、考察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聘用管理
1.根据考生综合总成绩、考察结果及体检情况等,由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市教育局研究审定后,在宜昌市教育局官网和宜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备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3.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备案后,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招聘单位与新招聘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高校毕业生需在一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手续,明确岗位等级,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四、防疫要求
应聘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时,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和考试举办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其它
1.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3.本次专项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和笔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监督电话:0717-6463801;举报电话:0717-6443670,0717-6056364。
点击下载>>>
2020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2020年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报考指南.doc
宜昌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政策优惠加分申请表.doc
宜昌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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